发布时间:2009-04-27 00:00 点击:
金沙根据校研院字[2009]5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200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于雅琴 李 娟
成 员:刘晓冬 范洪学 孙志伟 刘 娅 于洗河 叶 琳 王 伟
秘 书:周英杰
办事机构:教科研办公室
2.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李 娟
组 员:周英杰 杨保华 李 鹏 赵宏伟
3. 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略)
二.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如下材料:(以下材料必须用16K纸打印)
1.2009年金沙2004路线js5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3.往届考生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
4.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照片不符者。
4.未达到与《金沙2004路线js5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条件者。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成绩计算:最后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150分)=综合面试(100分)+外语测试(50分)
注: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3.综合面试:由各个复试小组主持进行。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复试后,每个评委为考生评出分数,最后计算平均值。
4.外语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分英语组和小语种组进行,形式包括听力30分、口语20分。复试后,每个评委为考生评出分数,最后计算平均值。
四.复试录取其它要求
按照校研院字[2009]5号文件“关于做好200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内容执行。
五.时间安排
4月24日:召开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传达学校文件并布置复试方案。
4月27日:制定学院复试要求及复试细则,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4月28日:上报学院复试办法和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5月4日: 上午考生体检;
下午考生资格审查交复试报名费(每人100元)。
5月5日: 上午外语口语、听力;
下午综合面试。
5月6日: 上报学院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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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
200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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