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精神,按照《金沙2004路线js5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7〕22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选拔录取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水平;其中,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避免简单地按分数排队。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娟
副组长:叶 琳 刘雅文
成 员:刘 丽 于洗河 王 伟 杨淑娟 金顺子 任淑萍
2.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赵国利
副组长:魏国志
成 员:陈 强 于双成 孙雅琪(学习部长)
3.工作小组:
组 长:刘雅文
副组长:刘 丽
成 员:李 鹏 吴晓辉
三、推荐形式
学校坚持以常规推荐为主,其他推荐形式为补充的、多渠道选拔的推荐形式。
(一)常规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中相关条款规定的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从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推免生的工作形式,是学校推免生工作的主要形式。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是学校为了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个性化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择优推荐本科生免试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硕士阶段考核合格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推荐形式。具体的遴选条件及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教务处制定发布。
(三)“创新人才”推免生特别推荐(以下简称“创新推荐”),是学校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选拔有发明、专利、高水平作品、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某一方面确有突出专长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推荐形式。创新推荐的遴选条件和工作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四)“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特别推荐(以下简称“支教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从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项工作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实施,其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另行下达。
(五)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以下简称“补偿政策”)等是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项目,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直接下达,并直接指定推荐、接收学校。
四、推荐要求
推免生须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且达到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委托培养的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不含处分解除的情况)。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5.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3。
6.外语条件要求:
(1)非外语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②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含雅思托福等考试)的学生优先考虑。
(2)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二)推免生成绩排名
1.推免生成绩排名是指截止至第四学年结束,学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参与排名的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军事训练、体育课不计入成绩排名。
学院可以按课程成绩占100%的原则进行综合排名。
2.排名要求:
参加常规推荐的学生推免生成绩名次列专业前1/4之内;身体有残疾、但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对推免成绩的要求可放宽到专业前1/3之内;参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的学生推免成绩要求达到专业前2/5之内;国家基地班推免生成绩要求达到专业的前1/2之内;其它特殊类型试验班推免生成绩按照学校有关教学改革试验班的相关规定执行。支教推荐及补偿政策等项目的推免成绩要求,按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3.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获得一定的学术、科技等成果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外语成绩等条件限制,具体选拔标准见学校公布的创新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选拔要求。
4.我校所有应届毕业学生都需参加排名,上述成绩名次范围内如有不能被推荐的情况(如: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未被解除)的学生,剔除后,学院不得将后面的学生递补进推荐范围。
5.截至推荐免试成绩考核排名开始,学生参加校际交流,并经学分认定,其所获的推免成绩不少于培养方案和学院要求的推免成绩总学分的95%,可以认定为达到要求,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6.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前提下,可获得推免生的面试答辩资格。
五、推荐安排
按照学校要求,我院的推免工作将于即日启动至9月25日全部结束。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注册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我校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我院推免生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推荐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进程表》。
1.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推荐限额的120%有序确定申报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面试人选。平均学分绩点占总成绩的70%;综合面试、政治思想表现占总成绩的30%。按总成绩确定正式推荐人选。。
2.学院按照实际推荐限额确定本单位推免生最终名单并报送学校。学院推免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全校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教务处公示,公示期为10天。
3.9月20日,推免服务系统将开通推荐生注册及网上支付功能,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登录系统进行操作。9月28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推荐2018年应届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进程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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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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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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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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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工作细则、方案。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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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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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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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学院组织选拔、考核,确定参加面试的120%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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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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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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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常规推荐学生参加面试,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名单,同时学院进行人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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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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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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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创新推荐、支教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将材料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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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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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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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创新、支教人选资格审核,面试选拔,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名单,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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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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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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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将推免全部名单按格式报招生办,由其上传至“全国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由主管部门审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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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接收学院推免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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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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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工作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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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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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
(一)学院将本单位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实施细则或方案、工作程序及环节、学生成绩及名次等在校园网上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在推免生工作的全过程中,坚持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以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二)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如果放弃推免生资格,学校将等额扣除学生所在学院的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据此,学院将对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学院在毕业前对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金沙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