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为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基层单位就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下发《关于报送2023届毕业研究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见附件)。符合条件的我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要求请关注通知原文。
金沙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