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4 00:00 点击: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制意识,金沙2004路线js5医事法学教研室组织2012级、2013级、2014级医事法学专业学生和医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制作了“宪法宣传日展板”,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决定》,将宪法通过日即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医事法学专业师生希望以此次宣传活动,掀起金沙师生学宪高潮,营造浓厚的遵法、守法氛围,展示医法学子风采。
值此宪法日之际,医事法学专业师生特此宣誓:“我是一名医法人,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忠实履行教书育人(努力学习)职责,恪守法律规则和希波克拉底誓言,维护医事法律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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